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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进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

来源:中共界别        浏览:1974 次        时间:2018-10-11 10:40:06

 人口老龄化是近年来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。截止2016年底,我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3495人,占总人口的15%,标志着我县正式迈入老龄化社会。大力发展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业已势在必行。

 一、存在问题

(一)对老龄化形势认识不足,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。我县养老服务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,养老服务事业缺规划、缺投入,老年服务设施缺场地。从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老龄工作机构缺人手、缺投入,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。

(二)养老服务覆盖面狭窄,社会化程度低。全县5家政府创办的福利性质养老院,其服务对象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,养老服务覆盖面狭窄。近几年,政府大力推进社区(村)居家养老服务模式,由于受社区(村)场地、投入、管理人员限制,服务内容少,也难形成规模。

(三)养老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不高。目前我县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混合型,规模较小,专业化程度较低,入住人员较杂,健康老人与不能自理老人、智力正常老人与痴呆老人混合居住,这显然不利于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管理。

(四)养老服务队伍薄弱,专业化水平欠缺。养老服务机构普遍缺乏专业的、职业的、上档次的护理人员,在实施社区(村)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,服务人员均来自于当地非专业从业人员。这些人员没有老年服务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,大多只是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一些基本服务,很难提供有针对性、全方位、高质量的服务。

 二、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 

(一)提高认识,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。政府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来考虑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城市总规修编,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,在城区和乡镇配套发展养老服务项目,为老人居家和集中供养提供服务留出空间。

(二)多措并举,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、产业化发展。一是引导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。按照政策引导、政府扶持、社会兴办、市场推动的原则,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利用产业升级转型多余的资源如厂房、资金等,兴办养老经济实体。二是引入市场机制。要改变养老机构非盈利的体制束缚,允许养老机构差别化经营,根据老年群体的健康状况、支付能力和服务需求,设定不同层次的服务和收费标准供老人选择,可以是有偿服务、低偿服务、政府购买的无偿服务,经营者自负盈亏。政府则通过购买服务、政策补贴等方法给予支持。三是加强管理。政府在主导养老服务业社会化、产业化进程中,要制定好政策、产业标准,设定准入门槛。在机构运作中,要做好监管工作,促进其规范化建设。

(三)大力扶持,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。一要放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。允许民办服务机构从小做起,满足一定的设施条件后先运作起来,边运作边发展。二要落实政府补贴。养老服务业是一个微利行业,政府要予以政策上的一些优惠和补助。三要落实有关服务业的保障措施。如在土地安排、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,并且其所办医疗机构符合资格条件的,应同意将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。

(四)整合资源,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。居家养老是大部分老年人的首选,要继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、服务面,以社区(村)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,积极开展日间照料、医疗保健、老年文体等综合服务。要探索城乡居民通过以房养老、合居共住养老、房产置换养老等各类新模式,开发养老资源。要依托社区(村)逐步建立养老服务网络,在社区(村)普遍建立老人信息库,一户一档,实施动态管理。

(五)拓宽渠道,积极培育养老服务队伍。对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、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,逐步建设一支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。